發布日期:2019/01/16 | 瀏覽次數:20148
山東提出清潔取暖新型經營模式
山東省人民政府日前印發《山東省冬季清潔取暖規劃(2018-2022年)》(以下簡稱《規劃》),到2020年,全省平均清潔取暖率達到70%以上。其中,20萬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實現清潔取暖全覆蓋,農村地區平均清潔取暖率達到55%左右。
《規劃》將燃氣裝備、輸變電裝備、熱泵產業、太陽能集熱產業、儲能產業列為壯大清潔取暖產業的發展重點;在強化清潔取暖排放監管過程中,重點加強燃煤機組(鍋爐)排放監管。
《規劃》除了加大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支持保障,還將完善價格支持政策。綜合運用峰谷價格、階梯價格、電力市場化交易等價格政策,推進清潔取暖。探索建立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競價采購機制,由電網企業或獨立售電公司代理用戶采購市場價電量。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,由供用熱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區域清潔供暖價格。科學制定天然氣輸配氣價格監管規則,合理核定輸配氣價格。
《規劃》還提出,打破現有集中供暖特許經營發展模式,在清潔取暖領域積極引入合同能源管理、設備租賃、能源托管、以租代建等新型經營模式,引導社會共同參與實施清潔取暖項目的市場化建設運營。
陜西分區域部署清潔取暖工作
陜西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等10部門日前聯合印發《陜西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(2017-2021年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,加快推進陜西省冬季清潔取暖工作,促進大氣污染物減排。
《實施方案》提出,關中地區冬季大氣污染較為嚴重,是陜西省清潔取暖發展的重點區域,要率先實現清潔取暖。2019年,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%以上,縣城和城鄉接合部(含中心鎮)達到70%以上,農村地區達到40%以上,35蒸噸/時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。2021年,城市城區全部實現清潔取暖,縣城和城鄉接合部清潔取暖率達到80%,農村地區達60%以上。
陜北地區,2019年,城市城區、縣城和城鄉接合部清潔取暖率達60%以上,農村地區達20%以上。2021年,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80%以上,20蒸噸/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拆除等。
陜南地區,非供暖區域按照市場化、自主化的原則,通過采用分戶采暖或者小區自行建設、改造小區集中供暖方式解決冬季取暖的問題,熱源全部采用清潔能源;供暖區域應該實現清潔排放。
甘肅因地制宜健全供熱價格
甘肅省近日公布了《冬季清潔取暖總體方案(2017-2021年)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未來4年間,甘肅將完成氣代煤和電代煤150萬戶以上、爭取達到200萬戶,力爭新增太陽能、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積1500萬平方米。
《方案》指出城市城區優先發展集中供暖,加快發展各類分散式清潔供暖;城郊及縣城,以集中供暖為主,分散供暖為輔,著力推進氣代煤、電代煤和各種可再生能源供暖;農村地區,優先利用生物質,太陽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,農房節能改建啟動示范,推廣節能取暖設施。
有關人士提到,為完成冬季清潔取暖目標,將通過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,完善銷售側峰谷分時時段劃分,研究擴大采暖季谷段用電電價下浮比例。優化居民用電階梯價格,明確村級煤改電電價。支持蓄熱、儲能集中供暖采用“大工業峰谷分時電價+直購電交易”模式,支持風電、光伏發電企業與電蓄熱、儲能企業開展直接交易,鼓勵清潔能源供暖電量參與電力市場,因地制宜健全供熱價格。
內蒙古推動“煤改氣”“煤改電”雙替代工作
《內蒙古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近日實施,推進冬季清潔取暖,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。
《方案》中提到,加要快農村地區電網升級改造。創新電力交易模式,鼓勵電蓄熱、儲能企業與風電、光伏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,健全輸配電價體系等方式,進一步降低清潔供暖用電成本,通過完善峰谷分時制度和階梯價格制度,釋放富余風電低價優勢,推動電采暖發展。
到2020年底,全區天然氣消費比重增加到4%,消費量達到80億立方米左右。新增天然氣消費優先用于居民生活、天然氣汽車和替代燃煤。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,2020年采暖季前,地方政府、城鎮燃氣企業和上游供氣企業的儲備能力達到量化指標要求。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,采暖季實行“壓非保民”。
以增加集中供熱面積為重點,加大氣源電源保障力度,積極推動“煤改氣”“煤改電”雙替代工作。對暫時不能通過清潔供暖替代散燒煤供暖的,要因地制宜利用“潔凈型煤+環保爐具”等模式進行替代。
《方案》還要求開展燃煤綜合整治,進一步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。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,加快供熱管網建設,推進老舊管網改造,降低系統能耗,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,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。
浙江發布清潔能源行動計劃
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制定并印發《浙江省建設清潔能源示范省行動計劃(2018-2020年)》(以下簡稱《計劃》)。《計劃》指出,到2020年基本建成清潔能源示范省,能源清潔化水平基本達到國際先進水平,實現“雙控三升三降”目標。
提升清潔能源利用水平。堅持以氣定改,穩步推進“油改氣”“煤改氣”,有序推進天然氣利用,提高城鄉居民天然氣覆蓋率,到2020年天然氣消費量達到160億立方米左右。積極推進電能替代。
建設綠色建筑。強化新建建筑節能,積極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,到2020年,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比重、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消費比重分別達到10%以上。
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。繼續實施百萬家庭屋頂光伏工程,建成舟山普陀6號等海上風電示范項目。推動生物質能利用。到2020年,省內規劃的光伏、風電等新能源全額消納。
加快分布式能源發展。支持在新建產業園區、大型公用設施等開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試點。改造提升生物質分布式能源項目,加快推進微電網建設。推進集中供熱。到2020年,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工業園區全部實現集中供熱。加強規劃引導,優化熱電布局,整合集聚熱源點。繼續推進地方燃煤熱電聯產行業綜合改造升級。因地制宜實施統調燃煤電廠集中供熱。
吉林出臺公共建筑空氣源熱泵供熱制冷獎補
為進一步推動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發展,根據《吉林省建筑節能獎補資金管理辦法》(吉財建[2016]502號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規定,發布《2018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的有關申報工作通知》。
值得一提的是獎補標準,將《吉林省建筑節能獎補資金管理辦法》修改為《省級綠色環保建筑獎補資金管理辦法》;原《辦法》中“第七條獎補標準(二)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”內容修改為:利用土壤源熱泵和空氣源熱泵技術供熱制冷項目,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補60元;利用深淺層地下水源熱泵技術供熱制冷的項目,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補45元;利用污水源及工業廢水等低溫熱能熱泵技術供熱制冷的項目,按照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獎補20元。同一單位同一項目獲得獎補資金不超過300萬元。